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搖臂鉆床、銑床采購計劃(印度)會議紀要
閱讀:1828 發布時間:2011-11-15
關于搖臂鉆床、立式銑床采購(印度)會議紀要 |
作者:成海機床 來源: 時間:2011-11-15 |
時 間:2011年11月10日 地 點:滕州市成海機床有限公司會議室 參加人員:高、徐、魏傳猛 議 提:印度GMR項目檢修車間設備交貨問題 2011年11月10日在滕州市成海機床有限公司召開關于印度GMR4X350MW機組檢修車間設備交貨會議。參加會議的有:山東電力建設第二工程公司海外分公司、濟南億佳聯經貿發展有限公司、滕州市成海機床有限公司的各給代表。現將會議紀要如下: 1、 自產設備情況:車床(C6140-500)一臺,車床(CA6140-1500)兩臺,臥式銑床(XQ6132A)一臺,臺鉆(ZG-16J,ZG-19B,ZG-25)共三臺,磨床(M618)一臺,剪板機(HS-12,GS-1000)共兩臺,搖臂鉆床(Z3063X18)一臺,已經全部完成。 2、 出廠檢查資料提交情況:檢修間所有設備出廠檢查中英文對照資料,2011年11月11日前報送到山東電建二公司質保部:商檢資料報送山東電建二公司物資供應部。 3、 設備包裝情況:所有機床使用50mm槽鋼為整體框架,確保框架牢固程度,整體必須采用焊接牢固;壁板采用厚度不低于100mm膠合板鉚釘鏈接密封,箱體外側嘜頭正確釘固,起吊點、重心正確噴涂,常用海運標識如向上、防潮、堆碼極限等必須正確噴涂在箱體外側。裝箱明細密封包裝后放置箱體內一份,箱體外側固定一份。 4、 發貨進度及要求:2011年11月20日前發運到上海港口。 5、 出口包裝和箱單制作的工作是出口企業一個重要環節,包裝的好壞決定著運輸過程中設備的安全程度,而箱單提供的及時準確是我公司集港報關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保證,因此供貨商和相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貨物的運輸包裝、制單等工作,配合我司做好物資出口工作,以下要求需要設備廠家在貨物出廠前嚴格對照執行。 一、統一要求: 為了做好設備構件發運的優化防護,所有設備構件都要依據各不同的材質、型式和自身特點采用不同的包裝方法,采用的包裝方法應與擬裝貨物的各項性質相適應,不得損傷母材。所有構件的包裝規格、型式和單件質量應便于裝卸或運輸,包裝內的襯墊材料和吸收材料應與擬裝貨物性質相容,并能經受住運輸過程中溫、濕度的變化,能經受住運輸中的一般風險。 二、具體注意事項: (1)、設備廠家每批發運貨物需求要提前30天提供運輸計劃給我司,設備達到出廠條件*天。廠家要以正式傳真形式告知我司,并提供詳細準確的箱件清單,以便我司安排相關質檢人員、崔交檢驗人員進行相關出廠檢查。 (2)、每批貨物經我司檢查或認可同意發貨后,設備廠家給港區提供準確的發運計劃,以便港區人員與港口協調足夠的堆放場地。 (3)、設備發運時,司機必須攜帶隨車四聯的發貨單,以便于港區人員和我司檢查人員驗貨簽收,發貨單必須統一格式打印,不得手寫,發貨單信息必須與箱件清單信息、嘜頭信息*一致。 (4)、設備廠家必須集中發運貨物,體積小于1立方米或單件產品重量在500公斤以下的貨物不允許出廠。體積小于1立方米或單件產品重量在500公斤以下的貨物必須使用鐵箱或鐵框架合并包裝,箱內單件產品必須標明圖紙號、件號等易于區分的信息。 |